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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學生/重考生抵免通識學分

  本中心每學期均辦理學生通識學分抵免申請,因各校對於課程內容、修課要求差異性大,為進行抵免通識學分之判定,請申請的同學於規定期限內,於抵免系統填寫校核心課程抵免學分申請表,列印後務必簽名並附上成績單正本、原校授課大綱或證明文件(須蓋有開課單位證明章),寄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。112-2學期轉學生抵免校核心(通識)課程注意事項

  校核心(通識)課程抵免,分別為語文教育、服務學習、體育、資訊科技、選修核心課程五類。每類抵免學分數不超過應修學分數為原則。入(轉)學前體育、軍訓、服務學習已修習及格且不計學分數者,得申請免修,但仍應補足校核心課程畢業最低學分數。

交換生抵免通識學分

  為鼓勵學生本著自我探索學習需求而多方求知,經本校核准出國進修、交換、實習或修讀雙聯學位,修習之科目學分亦得依規定辦理學分抵免。

  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境外大學院校修讀之科目學分,其學分轉換以授課時數及修課內容作為學分換算及科目抵免之原則。

學分轉換原則如下:

(一)若出國修習的學校係採歐洲學分互認系統(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,ECTS,英國大學除外),ECTS 學分以二分之一計算,取整數(四捨五入)。

(二)若採英國學分累計及轉換制度(Credit Accumulation Transfer Scheme,CATS),CATS 的學分以四分之一計算,取整數(四捨五入)。

(三)美制、日制、陸制之學分可等同換算。

若無可對應之校核心(通識)課程可抵免,可依規定申請『採認交換學生國外科目學分』(連結:https://aa.ndhu.edu.tw/files/14-1006-22289,r1067-1.php?Lang=zh-tw